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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眼中的婚姻

日期:2008-03-25 来源:gdetime

又有网友来诉说关于婚姻与感情的问题了。

在这件事上,我个人的观点是:暂缓一缓,好好想想。

人,终究都是为自己而活着的。

在对得起良心的前提下,人都应该首先考虑自己开心与否。

我想,父母首先关心的是孩子是否开心,其次才是孩子的选择。

也许你可以跟你父母谈谈。

以下是我“自己”的一些想法,

我强调“自己”,是想说明,我不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任何人头上,仅做参考。

以下这些本来是不想贴出来的,只是希望能有所帮助。

其实,我现在倒有几个问题:

婚姻是什么?

为什么要结婚?

结婚又是为了谁?

这些问题,我至今还在寻找答案。

我认为,大部分人不过是在随波逐流,“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”,从来不曾质疑。

我曾问我母亲,我要是选择独身,可以么?她说不可。理由却只是:

“周围的人都这么做,做光棍的都是那些什么什么人。”

老实说,这样理由很不能让我信服。

我应该做我自己想做的事,而不是别人正在做的。

我认为,如果只是需要一个女人/男人,大可不必结婚。

自然,结婚还有来自社会、家庭的压力。

但我还是认为,其中,一个人对异性的需要占最大的分量。

想起人跟工具结婚,我就反胃,这十足恶俗。

再想想,我们几千年来,都是这么恶俗,“传宗接代”就是这个恶俗的有力证据,这真令人沮丧。

一直以来,记得王小波的一句话:“比方说你我是二十六岁的男女,按照社会的需要二十六岁的男女应当如何如何,于是我们照此做去,一丝不苟。那么我们做人又有什么趣味?好像舔一只几千万人舔过的盘子,想想都令人作呕。”

自然,有时候我们还是需要舔一舔盘子的。:)

王小波还说:“恋爱要结婚就结婚,不要结婚就再恋爱,一直恋到十七八年都好啊,而且更好呢。”

所以,最后我要说的是:在未确认结婚是必须前,不妨一直恋爱。当然,这时候需要能够抵抗得住来自周围的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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